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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體自媒體 八卦或新聞 --------------- 一個婚姻糾紛,因為當事人之一在微博上宣布”捉姦在床”,于是引發了一場網羅圍觀.不過事情沒有到此為止,很快有報紙根據微博上三位當事人的發言,還有網友的評論,寫成了詳細的新聞報導,門戶網站當然是如獲至寶,不少還放在了網站的首頁頭條位置. 這是一個典型的新媒體和傳統媒體結合傳播的例子:網絡爆料傳播,傳統媒體跟進,網絡再進行第二次傳播.同時這也是一個體現微博客這樣的社交網絡,個人私事只要放在上面,就會變成公開信息的特點,而微博客的傳播速度的迅速,更是讓這個話題,可以在幾個小時之內,讓圍觀的網友們,看到三位當事人,還有他們的朋友們的陳述以及表態.也因為這樣,媒體從信息傳播的角度來報導這件事情,自然有新聞價值,至少提醒公眾,社交網絡不是絕對的私密,但是問題在于,是否應該把當事人的身分曝光?因為傳播過程是重點,至于關系到誰,並不重要. 這在一些媒體人當中產生爭論.支持的人認為,微博也好,博客也好,本身就是媒體,既然在這裡公開了,那麼為何傳統媒體不能夠報導?媒體沒有新舊之分.反對的則認為,這件事情,只是三個普通人之間的情感糾紛,曝光了三個人的真實身分,就是把他們推到了公眾面前,成為了一個公共事件.網絡上的表達,還是和媒體有區別. 如何對待網絡上的信息?這樣的問題,在網絡一出現,媒體就遭遇到了.以前是論壇上的帖子,之後出現了博客,盡管絕大部分都是匿名,但是只要引起了圍觀,就會有人肉搜索.微博客也是一樣,而且因為使用微博客的人實名的比較多,有自己在這個平台上的一個社交圈子,加上隨性的留言,也就更加容易被追踪到真實身分. 問題在于,微博客也好,博客論壇也好,上面談論的內容,是否和我們所認為的新聞有沒有分別? 我一直覺得,自媒體和媒體的區別在于,前者指的是個人的博文,微博或者帖子等,屬于公民的自我表達,不應該成為因言獲罪的證據,但是個人需要為自己的發言負責, 因為可能會引發私人之間的糾紛,透過法律程序解決就好.媒體可以分為傳統媒體和新媒體,兩者只是傳播方式的不同,在新聞採寫以及編輯的專業要求上,確實沒有不同.但是在這些社交媒體上談論的東西,未必應該成為媒體的報導內容,就好像這次的”捉姦門”,可以是網絡上圍觀網友的八卦,就好像大家在飯桌上的口水,是否搬到媒體上,媒體可以根據自己的定位來決定,但是有一點,隱私權至少應該得到保護. 還有一點非常重要,那就是媒體是否就是直接引用網絡上的內容就足夠了?既然報導了事件,是否可以省略採訪當時人的步驟?因為當事人在網絡上的表達,可能只有他想要釋放的信息,也可能有目的的隱瞞了一些事實,如果不追問,不調查,是否會造成對其他當事人的不公允? 自媒體的出現,確實為媒體提供了太多的信息來源,因為報料人的數量無限增加,而且可以迅速找到當事人.但是這並不是說,媒體只是從這些線索裡面尋找有趣的東西,然後告訴讀者就可以了,媒體之所以是媒體,因為有專業的記者和編輯. 不久前在香港,一張貼在facebook上面的照片引起了網友的關注,因為眼尖的人發現,照片的場景很像特首居住的禮賓府.網友的發現引起了媒體的關注,當然媒體不單單是提出疑問,而是向特區政府跟進,最後發現,原來是一名工作人員,乘特首外訪,把自己的朋友請到了府內.事件引發公眾質疑禮賓府的管理程序以及安全漏洞. 媒體選擇報導,因為這關系到公共知情權.而明星名人的微博博客經常出現在媒體版面,那是明星名人承受的聲名代價,也因為這樣,他們自然需要在網絡上非常的小心,有的則非常的刻意。不過對于媒體來說,這些人的消息,會提升銷量.但是,如果只是普通人的八卦和隱私,是不是就讓這些留在網絡上好了,就算是知音體,人家還是用假名的嘛. LV包 LV包包 LV 中正區汽車借款 中正區當舖 萬華區汽車借款 萬華區當舖 中和汽車借款 中和當舖 永和汽車借款 永和當舖 gucci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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