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時報訊 (記者 魏徽徽 實習生 黃少宏) 太和鎮某手機城一名20歲出頭保安,陪伴老鄉實施搶劫並緻人死亡。昨日上午,廣州市中級国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,被害人傢屬索賠72萬元。而聞知兒子殺人被抓,被告人傢中老父驚得從建築工地上摔了下來,手拄拐杖到庭旁聽。目前,案件仍在審理中。
為搶300元殺人
被告人張強,遼寧人,竹南搬家,1988年10月生,LV,2006年到廣州白雲區太和鎮某手機城噹保安。2008年一次上網時,同鄉王建華(已判13年刑罰)忽然向其說起“沒錢花,新竹搬家,想搞點錢花”。同年2月底王建華來到廣州,張強帶其到太和鎮邻近轉了一圈,物識搶劫對象,並購買了兩把菜刀作為作案工具。兩人最終決定對太跟鎮和樂路一傢煙酒專賣店下手,起因是“那個店離路口近,便利逃跑”。
同年3月23日晚11時許,兩人在一傢大排檔饮酒後,王建華以看煙酒為名走進櫃台,隨後持菜刀挾持店中女售貨員張某,偪其交出財物,張某因畏惧大聲呼捄。此時,男店長魯某聞聲從裏屋沖出來,隨手抓起一個酒瓶並捉住張強。張強趁其不備,用当时准備的菜刀對魯某腹部、心髒砍刺了數刀。魯某被砍至多處受傷,LV包包,後因失血性休克死亡。張強與王建華搶得300元現金後逃離,兩人逃至河南南陽後分開。2009年10月10日,張強逃至山東煙台被捕。
老父拄拐旁聽
此外,辯護人還向法庭說明了被告人的傢庭情況。据悉,張強傢境清貧,母親在遼寧老傢種田,父親則是建築工人。張父聽說兒子因為搶劫被抓,被嚇得噹即從建築工地上摔了下來。昨日,室內設計,張父拄著一雙拐杖前來旁聽審理,苗栗搬家。
曾抓賊破功
稱被蠱惑犯罪
辯護人指出,張強噹了三年保安,機票,始终表現良好,室內設計,並且曾經在工作的手機城抓過盜竊手機的小偷。但“同鄉提出搶劫後,他怕假如不去,別人會笑話本人膽小”,辯護人認為,“這樣的主意是成熟的,但也反应了張強沒有殺人的成心,頭份搬家,只是經不住别人蠱惑參與犯法”。並砍刺被害人魯某也不是想要殺逝世他,是一時惧怕才做的。所以請求法院從輕處罰,給張強一個从新做人的機會。
然而,張強的說法卻與已判刑的同案人王建華此前供述完整相反,LV包。王建華証言稱:“我住在張強那裏,他說想搞點錢,要去打劫煙酒店,我是陪他去的。”公訴人認為,張強是殺人行為的實行犯,應噹認定為主犯,但認罪態度較好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